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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统注册
2013年度国家火炬计划继续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实行网上统一申报。申请单位需要在申报中心网站进行注册,具体注册及审核过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申报中心联系方式:
1.科技部火炬中心电话:010-63923599。
2.科技部信息中心010-88659000(中继线),51292636,68522908(传真)。
本年度申报时间较紧,请各单位看到通知后尽快进行注册并将有关材料寄送以完成注册程序。
二、编写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在线填报):建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定稿之后再填报;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非常重要,为确保申报材料质量和项目成功率,建议各申报单位按照附件格式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在10月15日前将报告初稿送交区科技局高新科审核;
(三)预算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四)附件材料(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最好是审计过的);
(3)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技术转让或合作协议。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订技术合作协议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4)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5)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需提供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新药证书;农药生产许可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凡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的3C认证等。
(6)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的产品的企业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认可证明;或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7)权威机构检测(验)报告;
(8)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最近2年内的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
(9)用户意见报告(不少于两份);
(10)其他证明材料:如列入国家、地方科技计划的相关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省部级以上的获奖证书、创新型企业证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证书、企业技术中心证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定证书等;品牌证书、商标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产品出口合同;产品图片等相关材料。
三、装订要求
1、国家火炬计划申报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封面统一使用颜色((具体颜色待省科技厅确定后再另行通知)。
2、申报材料应按以下顺序装订:封面(建议以“项目申报书”首页作为封面),目录,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算申请书,其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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