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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职业教育 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业教育
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5 15:42 来源:职业教育处
苏教职函〔2024〕30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本科高校,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25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4〕28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25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设置要求和程序 (一)设置要求 要聚焦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紧紧围绕江苏“1+3”重点功能区战略部署和江苏省“1650”现代化产业体系、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千亿元级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现代化产业体系布局,主动对接区域产业发展规划,服务区域重点产业、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发展,积极调整和新设相关专业。要持续优化专业结构,建立专业设置预警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专业设置快速响应人才需求,鼓励学校对照《江苏省重点产业对应职业教育部分紧缺专业目录》(附件1),增设产业发展急需的现代农业、集成电路、化工、焊接、安全、养老、托育、家政、社区工作、文物保护等领域相关专业,《江苏省职业教育限制规模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中的专业原则上不予新增。要坚持特色发展、错位发展,坚持调整存量、做优增量,调控部分相对过剩专业,结合区域产业结构和学校发展特色,重点打造优势专业集群,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技术革命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地方经济结合的紧密度、与行业发展需要的适配度。 (二)设置程序 各高等职业院校、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属)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专业设置平台,网址:https://zyyxzy.moe.edu.cn)和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中职系统,网址:http://zzxt.jse.edu.cn)申报、备案相关专业,并按要求向省教育厅报送相关材料(仅需将电子版文件和盖章扫描的PDF件提交指定邮箱,不再另行报送纸质材料)。 1. 中职专业设置 (1)各设区市教育局指导区域内中职学校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设置2025年拟招生专业。中职学校于2025年3月7日在全国专业设置平台和省中职系统,完成上一年度专业设置及有关招生信息填报工作、2025年新专业申报和已设置专业备案工作。各设区市教育局于2025年3月21日前在系统完成审核工作,并以设区市为单位统一报送《2025年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备案汇总表》(附件3)、《2025年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撤销专业汇总表》(附件4)。 (2)新申请设置医药卫生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教育类专业,应符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由各设区市教育局审核后于2025年3月21日前报送相关申报材料,包括:人才需求调研报告、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报告、实施性教学计划、专家论证材料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等,并同步填报《2025年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医药卫生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教育类拟新增专业汇总表》(附件5)。 2. 五年制高职专业设置 (1)新设专业申报 各有关高职院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教职〔2020〕7号)、《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办法(试行)》(苏教职〔2011〕3号)要求,做好新设专业(含新增专业方向的专业)申报工作,并于2024年12月13日前报送以下材料:专业设置申请报告;《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6)及必要的附件,如专业设置调研报告和人才培养方案及其他说明材料等。调研报告包括人才需求调研,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人才培养方案包括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及时间分配、教学进程表、专家论证意见等;《2025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拟新增专业汇总表》(附件7)。 省教育厅将发文公布符合设置要求的新设专业,相关院校在发文后的5个工作日内,及时登录省中职系统和全国专业设置平台,完成新设五年制高职专业信息填报。 (2)已设专业备案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和举办五年制高职的独立设置高职院校于2024年12月17日前,在全国高等职业教育高职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备案2025年拟招生专业、填报相关信息,并填写《2025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备案汇总表》(附件8)、《2025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撤销专业汇总表》(附件9)报省教育厅。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下设各办学单位及各举办五年制高职的独立设置高职院校于2025年3月21日前,在省中职系统中备案2025年拟招生的五年制高职专业,并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系统中备案2025年拟招生五年制高职专业对应的中职专业。 3. 高职专科专业设置 (1)新设专业申报 国控专业。拟新设国控专业的学校在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网址:zwfw.moe.gov.cn)进行申报,完成后导出《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附件10)与相关支撑材料于2024年12月13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经省政府批准设立(或规划设立)并计划于2025年秋季开始招生的学校,如新设国控专业,应提供省级人民政府同意筹建或设立批复函,填报《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附件10)和相关支撑材料参加预审,相关材料于2024年12月13日前报送省教育厅。 非国控专业。拟新设和新增专业方向的非国控专业,由学校于2024年12月13日前将专业设置申请报告、《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非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附件11)和《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新增专业汇总表》(附件12)发送至省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由行指委评议后给出前置性指导意见,并于12月21日前将审核意见报送省教育厅。相关学校根据前置性指导意见,于12月24日前在全国专业设置平台完成2025年新设拟招生专业信息填报。 根据教育部要求,2025年高职专科学校原则上不新增小学教育类专业点,不新增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点,从严控制中医类专业点审批。申请新设教育类、医药卫生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的专业,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 (2)已设专业备案 相关学校于2024年12月17日前在全国专业设置平台,完成2025年拟招生专业信息填报,并填报《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撤销专业汇总表》(附件13)。 4. 职业本科专业设置 (1)职业本科专业设置要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并严格按照《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职成厅〔2021〕1号)要求开展行业、企业、就业市场调研,加强人才需求分析和预测,进行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2)鼓励参与现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本科阶段培养的普通本科院校,根据学校实际申请设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 (3)学校通过全国专业设置平台填报2025年拟招生专业信息。其中,已设置的专业生成并导出《职业本科拟招生专业信息表(已设置)》;2025年新设的拟招生专业从平台生成并导出《职业本科拟招生专业信息表(新增设)》。并附相关论证材料,包括学校和专业基本情况、拟设置专业论证报告、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办学条件、相关教学文件等,于2024年12月13日前报省教育厅。 二、其他 (一)各地各校要根据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推进情况统筹确定2025年拟招生专业,办学条件未达标的学校原则上不得新增设专业。校舍、师资、实训场所等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质量低下、就业落实率连续2年低于60%、对口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50%的专业视情予以调减、整改、暂停招生、撤销专业点等。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连续3年低于50%的高校应予以减招。 (二)各地各校专业设置需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和教育部《2024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清单》(附件14)为依据,不得备案目录外专业。原则上不再备案专门化方向,确有需要新增专业方向的,须规范化使用专业方向名称。专业方向不得与专业目录中已有专业名称相同或相似,不得涉及国家控制专业对应的相关职业(岗位)。同一专业不同学制的中、高职合作办学的专业,均需分别申报,申报材料均应按对应学制填写。三年以上未招生的专业须按新增设专业程序重新申请,连续备案三年但实际未招生的专业须及时撤销。 (三)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时间和标准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备案专业原则上不再进行补备案。要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工作协同,严格按照专业设置结果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不得将未经备案或审批的专业安排招生。对在专业设置工作中出现抓而不紧、管而不实、程序不清、把关不严等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各单位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联系人:夏祖威、万炜;电话:025—83335667、83335623;电子邮箱:zjc@ec.js.edu.cn。 省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王月丹,电话:025—85864200;邮箱:jshzwbgs@163.com。
附件: 1. 江苏省重点产业对应职业教育部分紧缺专业目录 2. 江苏省职业教育限制规模专业指导目录 3. 2025年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备案汇总表 4. 2025年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撤销专业汇总表 5. 2025年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医药卫生大类、公安与司法大类、教育类拟新增专业汇总表 6. 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申请表 7. 2025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拟新增专业汇总表 8. 2025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备案汇总表 9. 2025年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撤销专业汇总表 10.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 11.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非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 12. 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新增专业汇总表 13. 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撤销专业汇总表 14. 2024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清单 省教育厅 2024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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