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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苏科贷”合作银行申报工作的通知 |
苏财金〔2025〕1号
各有关银行: 为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助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对“苏科贷”政策进行优化完善,印发了《江苏省“苏科贷”工作方案(2025—2027年)》(苏财金〔2024〕181号)。根据工作方案要求,经商省科技厅,现就银行申报参与“苏科贷”合作(2025—2027年合作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银行可申请参与“苏科贷”合作: 1.属于金融监管分类中的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大型银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2.有较大的金融服务覆盖面,服务网点和业务范围原则上至少覆盖我省4个及以上设区市; 3.有较好的科技金融服务工作基础及成效; 4.有专门的业务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对接、推进“苏科贷”工作,能够按照“苏科贷”工作要求给予优惠信贷政策,包括贷款利率、贷款门槛、审批流程、风险分担等方面; 5.上一合作期“苏科贷”投放情况较好,对照《关于“苏科贷”合作银行业务评价结果的通知》(苏财便〔2024〕197号),评价结果属于优、良、中三个等次; 6.具备实施线上管理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条件,能够通过“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服务平台”开展产品发布、融资对接、业务办理、信息共享等; 7.能够遵守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并按“苏科贷”工作方案规定开展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有合作意向的银行应由总部或省级分支机构(一级分支机构)提交申请。同一家银行在省内有多个一级分支机构的,经省内其他一级分支机构委托,明确一个一级分支机构牵头申请。农村商业银行统一由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牵头申请。 (二)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文件; 2.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和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情况,包括:总体业务规模、展业范围、网点设置、人员配备情况,科技金融工作的组织体系、产品体系、审批机制、工作流程、考核机制、尽职免责机制、风险容忍度、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若有相关文件材料请一并提供); 3.“苏科贷”合作银行申报表(见附件1)。包括申报单位2024年科技企业贷款新增规模、利率、不良率以及同比增长等情况。以往有“苏科贷”类似产品和其他政银合作产品工作经验的申报单位,请逐一说明相关贷款产品名称、投放规模、利率水平、不良率等情况; 4.同级分支机构的授权委托书(如有),模版见附件2。 5.承诺函,见附件3。 (三)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应在2025年1月8日前向省财政厅提交一式两份书面申报材料,可寄送至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608室,省财政厅金融处,电话025-83633704。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邮箱puhuijinrong_jscz@163.com。 三、评选入围 (一)择优确定合作对象。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并公布“苏科贷”合作银行。 (二)动态调整合作银行。对于合作银行在“苏科贷”工作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在合作期内连续两次评价结果为“差”的,将予以清退。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增补合作银行。
附件:1.
江苏省财政厅 2025年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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