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体系建设,规范我市项目制培训管理,明确培训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环节,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常人社发〔2024〕12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明确《通知》项目确定环节中有关事项。严格规范申报流程,要求符合条件的单位向所属区人社部门提交《常州市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申报书》(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明确《通知》项目实施环节中有关事项。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失信等行为,要求申请单位和承训单位签署《常州市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填写《常州市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考场情况记录表》(附件3),做好考场记录。建立健全培训全过程痕迹跟踪管理机制,要求承训单位按照《常州市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存档目录》(附件6)做好培训台账。开展项目绩效评估,要求申请单位和承训单位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联合出具《常州市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绩效报告》(附件4),确保实施项目发挥良好绩效。
三、明确《通知》资金拨付环节中有关事项。确保培训补贴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安全,要求申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上传《常州市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绩效报告》和《常州市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单位补贴申请表》(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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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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