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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2025年4月17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管理办法》的背景和意义 为规范做好省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规范各方行为、防范廉政风险,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围绕“1650”产业体系更好为企服务,对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 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九章二十三条,主要内容有: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制定依据、验收项目类别、验收责任等。(第一条至第三条) 第二章项目任务书签订和跟踪服务。主要明确责任处室签任务书,任务书须明确绩效目标核心指标及定期上传项目进展情况等。(第四条至第六条) 第三章验收依据及内容。主要对项目验收依据、验收查验内容及要求作出规定。(第七条、第八条) 第四章验收程序。主要明确提交及审核验收申请、组织项目验收、验收专家及经费的有关要求。(第九条至第十一条) 第五章验收结论及应用。主要明确验收的三种结论,对三种结论的处理作出规定。(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 第六章变更和终止。明确了项目实施期内变更和终止的流程以及相关处理规定。(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 第七章收回资金。主要明确收回资金的相关流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第八章监管责任。明确实行容错纠错机制,并就相关主体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了责任条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第九章附则。明确新旧管理办法的适用情形、新办法的实施日期及有效期。(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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