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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循环水设施渔业项目申报的通知 |
2025-05-30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 为加快推进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工业化养殖等设施渔业建设,提升水产养殖设施化水平,推动渔业生产调结构转方式,促进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经商省财政厅同意,现组织开展2025年循环水设施渔业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大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申报项目单位应获得水域滩涂养殖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可证明其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其他权证及承包合同),申报的项目应完成设施农业用地审批等前期工作(涉及苗种生产的应获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二、支持方向 (一)开展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设施建设,循环水养殖水体不少于5000立方米,重点支持配备投饵、增氧、尾水处理、水质监测等循环水养殖设施设备。 (二)开展池塘工业化养殖设施建设,养殖槽或养殖桶养殖水体不少于5000立方米,养殖面积占比不高于池塘净面积的5%,重点支持配套增氧、投饵、集污净化、水质监测等设施设备。 三、补助标准 每个项目省级财政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主要补助设施设备购置,不支持土建工程、厂房建设。循环水设施渔业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安排补助资金,项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四、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县(市、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单位做好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材料主要有: 1. 项目申报书; 2. 项目实施方案; 3. 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证书; 4. 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有关材料(如水域滩涂养殖权属证明、设施农业用地审批等相关文件)。 (二)开展初审。设区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对县级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项目资料、现场等审核),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通过初审的项目材料(每个设区市限报1个项目,一式三份,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正式行文报送省农业农村厅(2份)、省财政厅(1份)。 (三)项目立项。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组织开展评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计划。 联系人:厅渔业处喻琪,025-86263014,fisheryjs@163.com。 附件:1. 循环水设施渔业项目实施方案申报书 2. 循环水设施渔业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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