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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等机具建议的通知 |
2025-06-03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我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以及“优机优补”“有进有出”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加力推进“优机优补”“有进有出”,现就紧紧围绕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农机装备补短板和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公开征集“优机优补”、农机专项鉴定、农机新产品和“退坡退出”等机具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优机优补”产品。“优机优补”产品应重点聚焦有助于促进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综合考虑智能化特征显著、作业质量效率优势突出、作业可靠性强等技术性能。 (二)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应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聚焦农业绿色发展和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能够弥补农业机械化发展短板,能够确保农业生产数据安全,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 (三)农机新产品。农机新产品重点为暂不能开展农机鉴定的新型农机产品,应当农业机械属性明确、技术创新特征明显,能够弥补农业机械化发展短板,能够确保农业生产数据安全,属我省农业生产急需、农民急用产品,重点保障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主导产业、农业绿色化智能化发展,先进性、安全性和适用性符合相关要求。 (四)“退坡退出”产品。“退坡退出”产品应重点聚焦已在我省补贴范围内,保有量明显过多的、技术相对落后、群众反映问题较多、实际使用性能较差等机具。 二、有关要求 (一)广泛征求意见。各地要高度重视,广泛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农机合作社、农机手、农机产销企业,以及相关农业产业部门的意见,综合考虑机具品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等因素,组织科学规范论证,提出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建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农机企业建议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报送。 (二)严格资质审核。拟新增的产品机具品目,应与《农业机械分类》(NY/T1640-2021)相关品目名称一致。 (三)及时报送材料。请各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及时收集辖区内各县(市、区)和农机企业建议意见,认真研究论证,填写征集汇总表(见附件)、提出建立江苏省“优机优补”遴选标准的建议word文字稿(字数不限),于6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农机管理处。省有关单位、省厅有关处室(单位)建议直接发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农机管理处。 联系人:黄延珺,电话:025-86263046; 电子邮箱:jsnj2019@sina.com。 附件2 江苏省拟参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农机专项鉴定产品意见征集汇总表.xls 附件3 江苏省农机新产品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意见征集汇总表(新型农机产品).xls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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