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区、新北区委组织部、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通知》(苏农帮促〔2024〕3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资金的通知》(苏财农改〔2025〕16号)要求,现下达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资金210万元给你们。该项指标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3农林水”,支出列“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2025年支持的行政村,省以上财政按照平均80万元/村(中央资金30万元,省级资金50万元)标准予以扶持。2025年中央资金已提前下达,此次下达每村省级资金30万元,明年省级将视各地区绩效情况下达剩余资金。
二、各地要常态化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省级将进一步加大此项因素分配权重,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至2025年底,中央资金支出进度未达100%的,省级原则上将不再安排2025年的剩余补助资金。
附件:1.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分配表
2.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绩效目标表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2.docx(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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