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支持服务体系,扎实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工作,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聘任一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
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或其他不适宜从事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的行为;
(二)具有一定的经营业绩或工作成果,有能力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辅导授课和指导服务,能够正确引导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有精力、有意愿、有时间,自愿参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关心支持退役军人在经济建设中建功立业。
二、招募范围
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推荐人员中择优招募:
(一)具有成功创业投资或企业管理经验、有较强整合创业资源能力的企业家和企业高管(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
(二)各类院校、科研单位中从事相关领域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
(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中涉及就业创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具体业务的部门中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人员;
(四)社会团体和中介、咨询、培训、创业孵化等机构从事就业创业指导相关服务5年以上的专业人员;
(五)其他从事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相关人员。
三、服务方式
(一)培训授课。向退役军人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授课,为退役军人传授就业创业有关知识,帮助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念。
(二)服务指导。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方面的的咨询,对就业创业退役军人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
(三)结对帮扶。团队成员和退役军人双向选择,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结对组合,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开展指导,有条件的可以长期跟踪提供服务。
(四)建言献策。作为评委或专家参加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就业创业政策调研座谈等活动,为相关部门提供意见建议。
(五)其他工作。参加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其他相关活动。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2025年8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向金坛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常州市金坛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报名申请表》纸质版,涉及的学历、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与创业指导工作相关的资历、活动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报名者可个人自主申报,也可由单位推荐申报。由单位推荐申报的应在《常州市金坛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报名申请表》中“单位意见”一栏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确定人选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符合条件人员按资格审查、征求意见、公示等相关程序审议通过后确定人选并向社会公布。
(四)颁发聘书
对于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导师人选,由金坛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颁发创业导师聘书,聘任期限为2年。
热烈欢迎符合条件的各界人士积极报名,踊跃参加,将专业知识和经验所学转化提升为共同的社会价值,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搭桥引路,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附件:常州市金坛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报名申请表
常州市金坛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