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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发改委时间:2012-12-04
关于印发《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气候[2012]3406号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 为规范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有偿使用活动,进一步发挥其支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作用,根据《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特制定《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2012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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