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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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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印发《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发改规发〔2025〕6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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