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对租赁住房装修、用电、用气等方面工作的技术指导,系统提升租赁住房的消防安全水平,我局组织编制了《常州市租赁住房装修、用电、用气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自2026年1月1日起试行,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常州市租赁住房装修、用电、用气技术导则(试行)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