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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水韵江苏・家门口享非遗” 活动优秀案例征集遴选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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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充分发挥各类主体示范带动作用,省文化和旅游厅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水韵江苏·家门口享非遗”活动优秀案例征集遴选工作。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聚焦非遗保护传承,深耕社区、乡村、校园三大阵地,在全省范围内征集遴选“非遗在社区”“非遗在乡村”“非遗在校园”活动优秀案例。在社区,全面推动非遗融入日常生活,构建城市传承新生态;在乡村,依托非遗开展研学旅游等融合实践,激发创新活力,服务乡村振兴;在校园,将非遗系统融入国民教育,通过课程与实践筑牢青少年文化根基,为文化强省建设注入持久动力。 二、申报数量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统筹推荐,每类案例推荐数量不超过5个。省有关单位可直接申报,每类案例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 三、申报条件 (一)依法依规,导向正确。申报案例须符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精神,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尊重实际,群众参与。申报案例应充分尊重地方风俗习惯、居民生活秩序及学校正常教学安排,突出群众主体地位,有效激发群众参与非遗活动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三)资源丰富,传承有序。申报案例应立足本地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注重挖掘历史脉络清晰、传承谱系完整的非遗资源,同时关注随人口流动引入并已形成一定群众基础的非遗项目。案例须具备至少1名县(区)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及3名以上核心从业者,传承活动实现常态化、可持续。 (四)实践真实,成效显著。申报案例须为已实施满1年以上,在2025年取得实质性成果,并具有区域性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有明确申报主体,包括各级文旅部门、非遗保护单位、街道/社区、学校(承担非遗研修培训计划的高等院校除外)、乡镇/村等,以及详实可行的工作计划。 (五)宣传有力,氛围浓厚。申报案例应积极运用各类宣传渠道,及时总结推广活动经验与成效,有效提升本地区非遗项目及传承人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非遗保护传承的良好氛围。 四、申报范围 (一)“非遗在社区”类 1.阵地建设扎实。依托社区公共空间设立传承人工作室或传习点,支持传承人开展常态化教学、技艺传习,培育社区非遗爱好者与志愿者队伍,形成稳定传承群体。 2.活动开展常态。打造有吸引力的社区非遗集市、展示展演、互动体验等活动,推动非遗惠民,促进文化消费,社区居民参与广泛,社区凝聚力增强。 3.氛围营造浓厚。将非遗元素有机融入社区文化空间,通过作品展示、故事讲述等形式,营造“见人见物见生活”的非遗传承应用场景。 4.传播效应广泛。将非遗项目与社区现有服务站、商铺等场所结合,分层触达青少年、中青年、中老年等不同人群,使非遗成为邻里和睦、守望相助、构建和谐社区的温情纽带。 (二)“非遗在乡村”类 1.带动增收明显。依托非遗工坊、传承人工作室等载体,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非遗产品并实现市场转化,有效促进村民就业增收。 2.文旅融合深入。推动非遗与乡村旅游有机结合,打造乡村非遗体验点、特色旅游线路或品牌推广活动,培育“非遗+旅游”新业态。 3.人才队伍健全。支持传承人在乡村开展传习培训,培育本土非遗爱好者与志愿者,形成稳定的乡村非遗传承队伍。 4.文化氛围浓厚。依托传统民俗类非遗项目,常态化开展非遗活动,丰富乡村文化生活,增强乡村文化认同。 (三)“非遗在校园”类 1.课程设置合理。将非遗相关内容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开发特色教材或教学模块,实现非遗与艺术、技能等学科有机融合。 2.传承机制健全。在校内建设传承人工作室或非遗展示馆,支持传承人开展常态化传习,培育师生非遗社团与志愿者队伍。 3.活动形式丰富。结合传统节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及校园文化节等,组织开展非遗展演、创意市集、研学实践等活动,促进师生广泛参与和深度体验。 4.转化成果多样。推动非遗与数字技术、创新创业相结合,开展线上非遗课堂、文创产品研发、毕业设计转化等探索,拓展非遗传承路径。 五、有关要求 请各地、各单位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认真推荐,确保活动覆盖面和案例质量,并于11月14日前,由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或省有关单位扎口提交以下材料: (一)《“水韵江苏?家门口享非遗”活动优秀案例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水韵江苏?家门口享非遗”活动优秀案例申报表》(见附件2)。 (二)案例佐证材料:1.图片3-5张(附文字说明,含活动现场、成果实物等内容);2.视频1-2个(展现案例核心实践场景)。 以上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材料(视频除外)一式三份,邮寄至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并同步报送电子稿至邮箱。 联系人:潘俊 电 话:025-83400720 邮 箱:jsfycnq@163.com
附件: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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