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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高校、公共研发机构:
根据《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州科教城开展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试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常科教城发〔2024〕60号)(以下简称“政策”)要求,现将2025年常州科教城“先使用后付费”政策奖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本次政策奖励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此期间科教城园区高校和公共研发机构按照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申请政策奖励,并提供单位诚信承诺书(附件1)、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试点工作登记表(附件2)及经登记认定的技术许可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流程
请拟申报2025年政策奖励的园区单位于2026年1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常州市产科教联盟公共服务平台(常州市科教城产科教协同创新中心)。
联系地址:常州市常武中路18号科教会堂A座1210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玲0519-86339667。
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公示
常州市产科教联盟公共服务平台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由科教城管委会科技创新处委托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对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转化服务的完整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全流程审计,并核定补助金额,拟奖励名单经科教城管委会认定后进行公示。
附件:1.单位诚信承诺书
2.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试点、工作登记表
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13日
常科教城发〔2026〕2号关于申报2025年常州科教城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试点政策奖励的通知.pdf
常科教城发〔2024〕60号常州科教城关于开展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试点的工作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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