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以市场化方式举办年会、供应链大会、合作大会等活动的市场主体。
1. 正常经营运行、财务制度健全。
2. 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3. 活动经费不得涉及财政资金及国有资金使用。
二、申报时间
2026年4月1日至5月10日(含),申报主体将项目申报材料扫描件和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举办场所所在的区级商务部门进行初审,有关单据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相符,确保申报材料的一致性和真实性。
三、支持内容
鼓励市场主体来常举办年会、供应链大会、合作大会等活动
企业、行业商(协)会等市场主体在常州大市范围内以市场化方式举办上述活动,且具有一定规模,对实际发生的场租、搭建费用,按30%的比例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实施时间:2025年10月1日—2026年3月31日。
支持年会、供应链大会、合作大会等单位团体消费
企业、行业商(协)会等市场主体在常州大市范围内以市场化方式举办上述活动,且具有一定规模,对实际发生的不低于2万元的餐饮费用按20%的比例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2万元。
实施时间:2025年10月1日—2026年3月31日。
四、材料准备
1. 企业营业执照或行业商(协)会机构登记证复印件。
2. 2026年度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3. 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或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经营者信用报告。
4. 由举办场所出具的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5. 参会签到表(可为纸质签字表或电子签到系统截图);现场照片视频等(含主题背景、参会人群、活动场景等内容)。
6. 场租、搭建、餐饮等相关合同及对应发票;银行付款凭证。
7. 会议议程、餐饮菜单等其他必要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 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含)之前举办的活动,申报主体需在2026年2月10日(含)前开具对应发票;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之间举办的活动,申报主体需在活动结束后10天内(含)开具对应发票;申报主体提供的发票、银行付款凭证等均须为对公账户交易。
2. 每个市场主体仅可申报一个支持项目,不得与其他支持政策共享。如审核通过的资金总额超出资金总盘,则酌情按比例削减。申报材料应当完整、清晰,申报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装订线在左侧。申报单位须对资料完整性负责,一经受理不得增补材料。
3. 场租、搭建、餐饮费用无需同时产生;申请支持的餐饮费用不包含储值、烟酒等。为鼓励节俭办会,单场活动场租、搭建费用合计应不高于400元/人;单场活动餐饮费用不高于300元/人。
各地商务部门联系方式:
金坛区商务局:0519-82834762
武进区商务局:0519-86310689
新北区商务局:0519-85178253
天宁区商务局:0519-69661055
钟楼区商务局:0519-88890723
常经开科促局:0519-89863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