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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2026年度推进常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2026年度推进常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常人社发〔2026〕11号

各辖市(区)人社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6—2028年)》(常政办发〔2025〕42号)精神,进一步培育壮大产业生态、提升服务效能,特制定《关于2026年度推进常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相关工作。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26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2026年度推进常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

为深入践行“投资于人”理念,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的桥梁纽带和经营主体作用,聚焦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强化市场化就业服务供给,结合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际和年度重点任务,明确如下举措。

一、实施人力资源输送专项奖励

面向注册登记、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初次来常就业外省户籍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本机构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年度累计达100人及以上的,按500元/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机构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5万元。

二、支持参与劳务协作和招聘活动

鼓励企业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深度参与公共就业服务。企业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随市人社部门赴外参加跨区域劳务协作对接和招聘活动的,每次给予省外3000元/家、省内市外1000元/家的招聘专项补助。

三、鼓励参加人力资源发展峰会

支持本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走出去”拓宽视野、对接资源。对参加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或行业协会主办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峰会、博览会等活动并实际布展参会的机构,按展位费、物料制作等实际支出的80%给予补贴,单次活动补贴不超过5万元,每家机构年度累计不超过10万元。

四、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布局

持续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核两园多点”集聚发展格局。支持天宁区、常州高新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提质增效,推动钟楼、武进等地建设特色化人力资源服务集聚区。鼓励骨干机构参与产业园运营管理,探索建设数字人才市场,提升载体服务能级。

五、强化产业人才支撑服务

紧扣“1028”产业体系发展需求,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用工需求摸排,建立重点联系企业服务机制,提供“组团式”“点对点”“一条龙”用工保障服务。支持机构联合制造企业、技工院校共建技能人才订单班、实训基地,推动产教融合、产训结合。

六、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积极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能力,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取得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或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等资质,系统化推进全行业人才培养,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化人才队伍。

七、健全行业治理与信用体系

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虚假招聘、就业歧视、泄露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市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发布优质机构推荐目录,强化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

八、推动跨界融合与生态营造

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与社区家政、医疗康养、文化旅游、教育培训等行业协同发展。支持机构承接零工市场运营、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公共服务。鼓励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流程优化、合规管理、灵活用工等专业化解决方案,提升服务附加值。

九、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通知所涉各项支持措施,其相关行为(如人员输送、劳务协作、招聘活动等)须发生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资金从市级就业扶持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本通知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举措,各辖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出台鼓励支持本地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通知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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