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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举办第十一届“创客中国”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关于组织举办第十一届“创客中国”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苏中小中心〔2026〕1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企业服务中心,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信中〔2026〕8号)要求,现将我省大赛举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培育人才链。

二、大赛目的

聚焦“1650”产业体系,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交流展示、成果转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通过赛事发掘培育一批优秀项目、企业及创业团队,企业及创业团队,建立健全优质中小企业主动发现机制,持续完善“以赛促创”培育体系;赋能优质初创企业发展壮大,支持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催生新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优质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实现“以赛促创新活力、以赛促供需对接、以赛促‘四链’融合、以赛促大中小融通”的目标,因地制宜打造新质生产力,服务我省新型工业化发展,助力制造强省和网络强省建设。

三、赛事安排

(一)赛事组成

大赛由区域赛、专题赛和总决赛组成。

1.区域赛。各设区市工信局或企业服务中心牵头,可联合行(产)业协会、公共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等单位共同举办。区域赛统一命名为“第十一届‘创客中国’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XX市区域赛”。区域赛于7月19日前举办,可采用现场项目路演、网上评审等多种形式进行。各市推荐参加专题赛的项目原则上不高于参加区域赛项目数的80%,推荐参加创业专题赛的项目不少于推荐项目数的10%。

2.专题赛。专题赛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创业等专题,由各地工信部门或行(产)业协会、集群促进组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自愿申请举办。专题赛统一命名为“第十一届‘创客中国’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XXX专题赛”,于8月举办,共甄选出50个项目入围总决赛,产生大赛100强项目。

3.总决赛。从入围总决赛的50个项目中甄选30个项目参加现场总决赛。计划9月初举办。

(二)参赛报名

参赛项目分为企业组和创业组,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均可通过“创客中国”大赛官网(https://www.cnmaker.org.cn)注册报名参赛(具体流程见附件1),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10日。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

(三)参赛比选

专题赛和总决赛采取“现场演示和答辩、当场亮分”的评选方式。

(四)奖项设置

1.大赛100强项目,设置优胜奖;

2.大赛50强项目,设置一、二、三等奖。

同时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参选企业组全国500强、创业组全国300强。

(五)参赛条件

1.企业组

(1)在江苏省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参赛项目知识产权须隶属于报名企业;

(4)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

2.创业组

(1)包括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

①初创企业:在江苏省内注册时间不满2年的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

②创客团队:江苏省内遵纪守法的创业团队、个人、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初创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创客团队成员被列为失信名单的不得参赛。

四、政策激励

(一)宣传展示。通过“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小企业服务月、有关展会、新闻媒体等渠道,对参赛项目、服务机构、成果转化服务资源和对接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服务推介。

(二)金融服务对接。向政府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省工信厅合作金融机构等重点推荐大赛优秀项目,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产融对接等活动,集聚带动各类投融资机构为优质企业和创业项目提供多元化服务,报名参赛项目优先推荐参与“金融赋能制造强省行动”相关活动。

(三)专业化服务。提供国家和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检验检测、技术转移、工业设计、解决方案等技术服务,以及法律、人才、财税、知识产权等综合服务。安排创业导师和技术、投资、管理等专家进行专业辅导。

(四)落地入驻园区。组织赴开发区、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等产业基地参与产业对接,提供最新创业扶植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加速实现产业化。

(五)落实优质中小企业主动发现机制。通过大赛发掘产业链供应链、股权投资、知识产权、科技奖项、人才引育等信息,做好与优质中小企业梯度政策的紧密衔接。

五、工作要求

(一)赛事组织。本届赛事由省工信厅指导,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主办。区域赛由各设区市全权负责,赛事赛程、专家评审、奖励激励机制设置由各地主办单位自行确定。专题赛、总决赛由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联合有意愿的承办单位共同举办,可分别提出申请,符合财政支付标准的相关承办费用由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支持。按照赛事要求,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和有意承办专题赛、总决赛的单位于4月17日前填写《第十一届“创客中国”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备案)表》(附件2),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大赛联络员,方便工作衔接。

(二)赛事发动。请各地加强协作,整合各类赛事资源,充分调动各类资源,发挥优势,挖掘项目,对接服务,同时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强赛前宣传和动员、赛中展示辅导、赛后对接和服务,扩大赛事影响力、参与面和实效性。大赛项目的组织参与推荐工作将作为公共服务机构考核、政策支持等事项重要评价指标。

(三)项目推荐。请各市围绕大赛主题,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创客团队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与大赛,指导参赛者按照大赛注册报名流程(附件1)报名,使用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做好本区域内参赛项目组织、推荐工作。

(四)赛事规范。赛事主办单位和参赛者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坚持公益性,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禁止向企业摊派、乱收费,原则上不得增设套开其他赛事、论坛和峰会等活动。大赛采取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的方式产生奖项,邀请公证机构进行现场公证。各参赛项目要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项目信息公开审查。违反大赛要求的举办单位和参赛者,一经发现分别取消推荐和参赛资格。

(五)赛事总结。各赛事举办单位于赛事结束5天内,将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和赛事总结(包括图片资料)报送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六、联系方式

(一)赛事指导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电话:025-69652792

(二)赛事组织

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25-51887321,邮箱:smejsp@163.com

(三)大赛官网支持

联系电话:010-66021308  

邮箱:cnmakerfiles@163.cn

 

附件:

1.大赛注册报名流程(参赛者和对接服务机构)

2.第十一届“创客中国”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申报(备案)表

3.第十一届“创客中国”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

 

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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