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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6年度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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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绿色转型的决策部署,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引导各地加大培育力度,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零碳工厂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符合《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评价标准(基本条件)》(附件1),且自评估得分不低于70分(评价指标见附件2)。 二、申报方式 各地工信部门组织指导有意愿、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线上申报。企业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上政务服务旗舰店进行申报(网址: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进入认定遴选类申报—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模块),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提交《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申报书》(模板见附件3)。同时,报送一份纸质申报书。 三、申报时间 企业线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7月1日-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1.加大培育力度。各地要充分认识建设零碳(近零碳)工厂的重要意义,将零碳(近零碳)工厂培育作为贯彻“双碳”战略、推动绿色转型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应对绿色低碳国际竞争的重要举措,为有意愿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申报辅导、融资对接等服务,推动企业想建、能建零碳(近零碳)工厂。 2.筹备国家零碳工厂申报。工信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2026年起,遴选一批零碳工厂,做好标杆引领;到2027年,在汽车、锂电池、光伏等行业领域,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工厂;到2030年,将零碳工厂建设逐步拓展至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等行业领域,探索传统高载能产业脱碳新路径,推广零碳工厂设计、融资、改造等综合服务模式和系统解决方案。各地要积极响应工信部部署安排,结合实际,遴选重点企业针对性开展申报指导工作,争取更多企业获评国家零碳工厂。 3.做好已公示零碳(近零碳)工厂的动态管理。对已公示的零碳工厂实行动态管理是巩固培育建设成果、确保其持续符合标准、防止“重评定、轻管理”的关键环节。各地要将动态管理作为一项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抓细抓实,经常深入企业,对照评价指标指导企业持续改进提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动态管理工作落实到位,有效维护零碳(近零碳)工厂的公信力和标杆作用。 联系人:位营利,025-69652992
附件: 1.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评价标准(基本条件) 2.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评价标准(评价指标) 3.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申报书(模板)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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