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加大对人才创新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决定开展新一轮领军型人才企业融资业务(以下简称人才贷),根据《常州市领军型人才企业融资业务(人才贷)产品方案》(附件1)(点击下载),拟通过遴选方式选择4家合作银行开展“人才贷”贷款业务合作,现就合作银行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机构要求:申报金融机构为经过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认证,且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的总部或分支机构。每家银行仅限一个机构参与本次遴选。
2.财务标准:财务稳健,各项财务指标如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等需达到监管部门的要求。
3.内部管理: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具备强大的风险控制能力,且近3年内未出现金融风险或重大违约事件。
4.合法经营:必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综合评价:上年度执行人民银行政策综合评价结果在B级(含)以上。
(二)政策响应条件
申请银行需满足《常州市领军型人才企业融资业务(人才贷)产品方案》的要求,并承诺能实际开展业务。
二、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文件;
2.“人才贷”合作银行申报表(附件2)(点击下载)及相关证明材料;
3.“人才贷”合作银行承诺书(附件3)(点击下载);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在2026年5月19日上午10:00前向常州市财政局提交一式五份书面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sczjb@changzhou.gov.cn。
四、答辩安排
市财政局将联合市委人才办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开展现场答辩(每家答辩时长不超过8分钟),经评审择优确定4家“人才贷”合作银行,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审采用打分制,满分100分,评审组成员将根据合作银行遴选指标体系独立评分,最终取平均分作为申报合作银行的得分。本次计划遴选4家合作银行,根据打分结果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五、结果公示
市财政局将在公示期内向社会公布拟入选的合作银行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将与入选的合作银行及合作担保机构签订四方协议。
联系人:常州市财政局金融处 王艳
电话:85681750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1号楼B座1518室
中共常州市委人才办 常州市财政局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