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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第三批项目的通知(公开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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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第三批项目的通知(公开类)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网安重大专项”)的实施,按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管理相关规定,以及网安重大专项相关规定等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网安重大专项第三批项目(公开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第三批项目申报指南(公开类)》(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项目申报须知》(附件2)和《形式审查条件要求》(附件3)的相关要求,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编制项目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项目申报书须覆盖相应指南的全部考核指标,课题设置须严格符合指南要求。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司局;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中关村国家实验室。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以及项目申报单位(含参与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的诚信状况进行审核,确认其符合指南要求后方可推荐上报。 三、具体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 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所填报的申报材料作为后续形式审查、答辩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6年8月1日8:00至2026年9月1日16:00。 2、组织推荐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6年9月7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国科管系统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业务咨询电话 网安重大专项管理办公室:010-83016170; 网安重大专项总师办公室:010-83016160; 咨询服务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14:00-16:00。
附件:(详见国科管系统) 1.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第三批项目申报指南(公开类) 2.项目申报须知 3.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网安重大专项管理办公室 2026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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