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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扶持广告产业发展,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向首批国家广告产业园区下拨了2012年度广告业试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根据《江苏省广告产业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建[2012]95号)文件要求,广告园区管委会专门制定了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指南》,组织“一核三基地”各单位进行申报,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经广告园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工商局、高新区财政局、高新区工商分局联席会议讨论,并报市广告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决定对广告园区“一核三基地”的基础设施改造、公共服务平台搭建、龙头企业引进和培育以及园区招商引资工作等7个项目进行扶持。
现将常州国家广告产业园区2012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常州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管委会反映。
公示时间:2012年7月9日-2012年7月15日
联系人:许术易
地址:常州市太湖东路9-1号五楼5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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