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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口岸直通放行直通条件 | |
资料来源: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虚拟口岸直通放行直通条件
1.申请实施直通放行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2.1申请实施进口直通放行的货物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一)未列入《不实施进口直通放行货物目录》; (二)来自非疫区(含动植物疫区和传染病疫区); (三)用原集装箱(含罐、货柜车,下同)直接运输至目的地; (四)不属于国家质检总局规定须在口岸进行查验或处理的范围。 2.2申请实施出口直通放行的货物应在《实施出口直通放行货物目录》内,但下列情况不实施出口直通放行: (一)散装货物; (二)出口援外物资和市场采购货物; (三)在口岸需更换包装、分批出运或重新拼装的; (四)双边协定、进口国或地区要求等须在口岸出具检验检疫证书的; (五)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其他不适宜实施直通放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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