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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新闻来源:中国质量协会发布日期:2010-6-12 14:50:18

《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是申报“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下称“质量技术奖”)的基本文件,包含了与成果有关的所有主要信息、资料,是评审质量技术奖的主要依据来源。没有《申报书》不能参与评奖,《申报书》形式审查不合格则取消评奖资格。《申报书》填不好,不能真实反映质量技术成果的科技含量和价值,从而失去获得较高奖励等级的机会。因此,各申报奖励单位在填写前应仔细阅读本说明,将每一栏的内容填准确。

质量技术奖是我国质量技术领域内技术成果的最高奖项,由中国质量协会发起设立并承办。

质量技术奖的工作程序为:各单位或个人提交《申报书》——形式审查——质量技术奖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质量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公示、异议协调与处理——发文并颁发单位和个人获奖证书。

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励办公室设在中国质量协会学术研究部。通讯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中京畿道12号210室 ,邮政编码:100032;联系电话:010-66088980,010-66089080。

质量技术奖每年评选、奖励一次,评选近五年完成的质量技术项目。今年9月15日以前,申报质量技术奖的单位或个人(下称“申奖人”)将按规定要求编制完成的《申报书》报送到“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励办公室”。质量技术奖励办公室将发文至全国各地方、行业质协及各会员企业,同时在“中国质量网”、《中国质量报》和《中国质量》杂志以及其他相关媒体上发布。由于申奖人遍布全国各地,量大面广,且联系渠道不明,因此,中国质量协会各分会,行业、各地质协可以向所服务的单位,通知或转发(文件或电子邮件)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励办公室的有关申报中国质量技术奖的通知、申报书和填写说明,或直接从网上下载有关申报材料,有不明之处,可直接与中国质量协会质量技术奖励办公室联系。

申报质量技术奖所需上报的材料有:申报书三份;技术评价证明三份;技术查新报告三份;国家发明专利证书(或专利申请受理书)三份(若有);项目研究报告一份(若有)。其中申报书、评价证明和查新报告应各有一份原始件。以上材料装订成三册,原始件和项目研究报告放在一册内装订,并在此册上打上“原始件”醒目标志;计算机用材料一份(光盘或U盘,不加密,不用软盘)。

申报材料打印和装订要求:大16开本(A4,高297mm,宽210mm),竖装,左边装订,装订边为25mm,文字及图表限定在257x170mm之内排印,正文内容字型为小四号宋体,不要用其它阅读困难的美术字体。附件材料同样用大16开本。不用封面(可加透明薄膜),但装订要整齐、平整、美观、结实(四边切边,装订侧纸封)。

无论获奖与否,申报材料一律不退回。

各栏目填写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登记序号   不填。

1.2  编号   不填。

1.3  项目名称

1.3.1  中文名称   中文名称应当力求简单明了,能准确地反映出项目的质量技术内容和特点,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0个汉字。

1.3.2  英文名称   英文名称应翻译准确,不超过200个字符。

1.4  主要完成人   指在质量技术研究(质量技术发明;质量技术创新成果;质量技术应用研究、先进质量技术推广应用以及运用质量技术进行企业节能减排实践等方面)中做出主要贡献的人员。主要完成人的排名顺序,应根据各人在项目研究中的贡献大小自左至右、自上而下横向排列,有多少人符合条件,就填报多少人。前3名主要完成人应为项目研究的最主要人员,是完成质量技术项目的核心人物,掌握成果的技术秘密。负责填写申报书的申报单位不得要求更改、增减、调整人员名单和排序。

获质量技术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后边应当注明完成该项目时所在工作单位。

1.5   主要完成单位

1.5.1  主要完成单位是指完成质量技术研究项目的承担单位和主要协作单位。一般情况下,不应包括项目委托(或下达)单位。但当委托单位同时承担项目研究任务时,也可作为主要完成单位。

1.5.2  主要完成单位名称和排序可按合法、有效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和排序,并由申报单位与其它主要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确定。按自上而下原则排列。

1.5.3  研究成果的推广性使用单位一般不应列为主要完成单位。

1.6  申报单位意见(盖章)

1.6.1  申报单位要对申报书及其内容全面负责,如:商定主要完成单位及排序,商定主要完成人及排序,审查上报材料是否准确、完整,所填内容是否真实以及负责申报和获奖的其它事项。

1.6.2  申报单位一般应为第一完成单位。经协商一致,第二、三完成单位也可为申报单位。

1.6.3  申报单位加盖法人公章以示同意该项目申报质量技术奖。

1.7  推荐单位意见(盖章)  推荐单位可以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质协、行业质协、质量行政主管部门、工业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中国质协会员单位也可以直接申报。

1.8  申报奖励等级   要根据项目技术含量、该质量技术对各行业或某一专业领域的贡献或潜在贡献的大小,合理选择、填报申请奖励等级,可以相应选择一、二、三等奖。

1.9  项目可否公布   是指能否向全社会(包括国内外竞争对手)公开项目名称、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不包含详细的、需保密的技术内容)。

1.10  主题词   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7个与申报项目质量技术内容密切相关的词,词与词之间用“;”分开。

1.11  任务来源   在空格填写相应的字母。此项内容为统计用,对项目是否符合获奖条件无影响。

1.12  计划(基金)名称和编号   如实填写。

1.13  项目起止时间   起始时间为下达计划任务书(或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完成时间为验收(或鉴定、评价)日期。

1.14  申报单位联络   主要填写联系人的情况。要求六项内容全部填齐,与该联系人的联系渠道畅通。

二、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是项目完成人向评审专家简明扼要地介绍项目所属质量技术领域、主要的研究内容、成果特点、推广应用情况、所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内容要充分反映项目成果的实质与特点,语言通顺,文字通俗易懂。本部分不涉及研究方法、手段及质量技术的详细内容,不涉及机密或秘密。一般情况下可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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