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1 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您好,欢迎来到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产业政策 >> 文化服务业
关于申报2012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一般项目的通知

 

消息来源:财政部网站   发表时间:2012年5月4日

 

关于申报2012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一般项目的通知

 

财办文资[2012]6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重新修订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文资[2012]4号)有关要求,现就2012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一般项目申报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企业。

  1.申报专项资金一般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二是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三是具有一定规模实力,成长性好。

  • 上一篇:关于印发《常州市文化产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下一篇:有关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