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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机构: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日期:2013-01-10

 

 

文  号: 苏人社发[2013]13号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13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100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语种及地点
   (一)2013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间分别为5月25、26日和11月9、10日。根据《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的规定,从2013年起,英语、日语、法语、阿拉伯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等七个语种均开设一级翻译考试,分为一级笔译、一级口译两个专业。一级翻译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其中英语一级翻译考试安排在上半年进行。
   (二)考试共设笔译和口译两种形式。其中,笔译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由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口译考试的考务工作由东南大学(BFT考点)承担。
   (三)考试语种:上半年考试设英语(一二三级)和日语(二三级)2个语种,下半年考试仅限英语(二三级)1个语种。考试地点设在南京,具体地址从准考证上获知。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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