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1 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您好,欢迎来到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采购通知 >> 国家级 >> 商务部
关于做好2012年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2013-03-04 07:54   文章来源: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保定、亳州、玉林、成都商务主管部门:

  为抓紧完成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加快追溯体系建设进度,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地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将项目招投标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抓紧抓好,尽快依法确定系统集成商(项目承办企业),完成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采购。技术方案尚需完善的地区,要加快进度,统筹好方案修改与招投标工作,尽快完成招标。

  二、加强业务研究和沟通协调

  一是加强业务研究。要深入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准确把握招标的基本程序与要求,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在招投标方面好的做法与经验。
  二是加强部门间协调。要依托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健全部门间协作机制,加强与信息化、政府采购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协调,争取理解与支持,理顺工作关系。

  三、完善招标计划和招标方式

  要按照“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加快进度”的总体要求,针对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以及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专用硬件设备、通用软硬件设备等采购任务的不同特点,制订科学的招标计划,合理划分招标项目,完善采购方式。
  系统集成招标,要严格按照商务部、财政部确定的资质条件,选择资质高、信誉好、技术强的承办企业,负责软硬件环境搭建、软硬件设备采购、安装与测试等组织实施工作。

  四、严格资格条件的设定与审查

  一是严格设定资格条件。各地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支持酒类追溯体系建设等商贸流通服务业项目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12]111号)的规定,设定投标企业的资格条件,严禁降低标准和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二是严格审查资质条件。要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审查的程序和要求。在审查过程中,要对照招标文件规定,逐项认真审核投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业绩证明等材料,尤其要考察投标企业本地服务能力,严防不合格企业骗取中标。

  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一是严格审批及招标程序。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当地政府采购法规规章要求,履行项目立项、采购方式审批、招标文件审核、发布招标公告,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等程序,依法及时处理质疑和投诉。
  二是编制好招标文件。要抓紧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加强业务交流,根据《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的通知》(商办秩函[2012]881号)要求和《国家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主要设备参数要求》、《国家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智能溯源秤接口规范》两个技术规范(见附件1、2),按照各地方案共同编制好招标文件。同时,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严格把关,加强审核论证,确保招标文件科学合法,防止出现语义含混不清、指定特定投标人或产品、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内容等问题。
  三是严格备案手续。各地招标公告发布前,要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送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备案,并告知开标时间,商务部将视情派人参加;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要将采购合同副本及中标企业资质材料(复印件)报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备案。
  四是严格禁止转包和分包。禁止系统集成商将其中标的全部项目转包或将其拆解分包给他人。对于发现的转包和分包行为要予以纠正,参与转包和分包的集成商将被记入黑名单,不允许其参加以后的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投标活动。
  商务部将会同财政部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对于招标进展缓慢、影响试点工作进度,特别是因为违规操作、工作失误导致招标推迟甚至废标的,将予以通报;招标工作严重滞后,将取消试点资格;招标中出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将取消试点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

  国家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智能溯源秤接口规范20130217.doc
  国家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主要设备参数要求20130217.doc

 

  联系人:市场秩序司  张蕙  杨志强
  电话:010-8509333285093326
  传真:010-85093314
  邮箱:
yplt@mofcom.gov.cn

 

商务部办公厅
 2013年2月25日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