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1 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您好,欢迎来到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考级通知 >> 常州市
关于做好常州市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常州市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3〕40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全国(省)统一鉴定职业培训机构,各有关职业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我市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以下简称“全国(省)统一鉴定”),进一步扩大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规模,积极发挥统一鉴定在职业技能鉴定中的引领作用,提高鉴定质量,现将全国(省)统一鉴定的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国(省)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1. 2013年我市将继续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4-1)、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3-2)、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3-2)、秘书(国家职业资格2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2级)、劳动保障协理员(4-3级)等6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同时组织秘书(国家职业资格5-3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5-3级)、公关员(国家职业资格5-3级)、网络编辑员(国家职业资格4-3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4-2级)、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3-2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4-3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4-2级)、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3级)、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4-3级)、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4-3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3级)等12个职业的全省统一鉴定。
    二、全国(省)统一鉴定职业增减情况及部分职业有关要求的调整
    1. 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3-1级)和企业文化师(国家职业资格3级)不再组织统一鉴定。
    2. 2013年起部分统考职业的申报条件进行调整,部分难以确认的申报条件取消(申报条件详见2013年全国(省)统一鉴定公告)。请各报名单位做好调整后申报条件的审核工作。理论、实操、综合均不合格的考生视同新参加考试,执行新的审核标准。
    3. 2013年起,涉外秘书考生如英语单科不合格需转普通秘书证书的,需由报名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考生取得普通秘书证书后,不得再以补考单科英语申报涉外秘书,需重新参加涉外秘书三科考试。
    4.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秘书、营销师等8个统考职业的技能标准在2012年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进行了修订,目前正待颁布。上述修订的职业技能标准颁布后,涉及2013年下半年职业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发生的变化,将待文件下发后另行通知。
    5. 全国(省)统一鉴定培训鉴定新职业试点。2013年我市计划新增项目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4-1级)、网络编辑员(国家职业资格2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2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5-4级)、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2级)、创业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3级)、公关员(国家职业资格5-3级)、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4-3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3级)等新职业、新等级,有条件的培训机构可按要求填写《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培训鉴定试点机构申请表》(见附件1)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交申请,经初审上报省鉴定中心资质审核同意后可开展相关职业、等级的培训工作。
    三、明确时间要求,严格操作流程,规范上报数据,请各单位及报名点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上报。
    1. 全国(省)统一鉴定报名日期安排:
统考日期
报名截止日期
上半年统考
5月18、19日
3月28日
下半年统考
11月16、17日
9月24日
    2. 所有职业(含心理咨询师)论文材料(一式三份)暂定考前18天上报,具体时间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另行通知。

    3. 2013年继续使用在线考务管理平台统一鉴定子系统,请各报名单位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努力降低考生信息差错率、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及时做好相关数据申报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保证统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各报名单位在对所有报考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后,将所有申报资料(包括学历证书复印件、工作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准备齐全,并按照外网申报平台导出的辅助工具花名册顺序排列,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四、各单位要加大全国(省)统一鉴定有关职业工种和新职业的宣传和推广力度,动员社会各方面人员参加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增加职业资格证书的影响力。

    五、各职业院校要结合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和教学要求,确定参加全国(省)统一鉴定的职业,积极组织在校学生报名,做好统一鉴定的前期准备工作,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六、其他事项

    1.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人:秦新华 虞秀珍

    联系电话:86687002;传真:89991950;

    地点:局前街28号1楼西大厅。

    2.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