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质监局、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名牌战略,强化质量管理和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决定继续开展2013年常州市名牌产品认定和质量管理奖评审工作。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常州市名牌产品、质量管理奖按“常州市名牌产品申报条件”、“常州市质量管理奖申报条件”中规定的要求申报,具体见附件1、附件5。申请表可在常州质监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czqts.gov.cn。
二、申报途径,由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申报,企业申报材料(含附件)由辖市(区)质监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常州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常州市质量管理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常州质监局质监处)。办公室根据《常州市名牌产品认定办法》、《常州市质量管理奖评审办法》规定的程序组织常州市名牌产品和常州市质量管理奖评审工作。
三、时间安排,3月下旬~5月上旬各有关单位组织企业申报,申报材料(含附件)一份于5月10日前报至常州质监局质监处,过期不予受理。5月中旬~7月份进行申报材料审查、组织部分名牌产品申报企业现场核查、质量管理奖申报企业现场评审工作。8月~9月份常州市名推委办公室(质评委办公室)组织综合评价、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获奖者名单并经公示后向社会发布。
四、2010年前(含2010年)获得的常州市名牌产品和常州市质量管理奖今年已到期需重新申报。
五、除农产品外,其它产品申报需由县级以上统计、外经贸、税务、环保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附件3。
六、市名牌产品、市质量管理奖评审工作不向企业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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