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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首届工业设计大赛评奖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3-04-11 a   作者:经济运行局 

江苏省首届工业设计大赛评奖工作细则

      为规范“江苏省首届工业设计大赛·2013”评奖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江苏省首届工业设计大赛·2013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制定《江苏省首届工业设计大赛·2013评奖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一章 奖项设置及申报范围

  第一条  2013年江苏省首届工业设计大赛分设优秀工业设计产品奖和优秀工业设计创意奖。奖项设金奖2个,银奖6个,铜奖共12个;其中优秀工业设计创意奖不超过4个。

  第二条 申报范围。

  产品类型:电子信息产品、家用电器、家居用品、医疗保健用品、运动休闲用品、儿童用品、轻便交通运输工具等七类。

  创意作品:围绕上述七类产品,提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要求,具有前瞻性的设计作品。

  第二章 评奖标准及权重

  第三条 2013年江苏省首届工业设计大赛优秀工业设计产品奖和优秀工业设计创意奖的评奖标准一致,具体分项权重有所区别。

  第四条 评奖标准包括?

  (一)创新性:突出科技与艺术的结合,有效使用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创新点突出;设计创意独特新颖,提供新的问题解决方案,引导未来产品发展趋势;具有独特的综合表现力;

  (二)实用性:材料运用及功能结构合理,性能稳定,能满足使用、维护及安全方面要求,已经或适合批量生产制造;

  (三)经济性:适合市场某类人群、某种环境的需求,具备较高的性价比,能够提高经济效益,提升产品品牌价值;

  (四)人机工学:具有良好的舒适性、便捷性,识别与操作简单、高效,人机关系协调;

  (五)环保性: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制造、流通、使用、回收全过程注重节能、环保;

  (六)美学效果:色彩搭配合理,形态体现科技与艺术的结合,与使用环境相协调。

  第五条评奖标准具体分项权重?

  (一)创新性:产品设计奖类权重25%?创意作品奖类权重35%。 

  (二)实用性:产品设计奖类权重20%?创意作品奖类权重15%。 

  (三)经济性:产品设计奖类权重15%?创意作品奖类权重10%。 

  (四)人机工学:产品设计奖类权重10%?创意作品奖类权重10%。 

  (五)环保性:产品设计奖类权重15%?创意作品奖类权重15%。

  (六)美学效果:产品设计奖类权重15%?创意作品奖类权重15%。 

  第三章 初 评

  第六条  在江苏省首届工业设计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指导下,由大赛执行秘书处(以下简称执行秘书处)负责评奖组织工作。

  第七条 本着提高评选质量,扩大赛事影响的考虑,执行秘书处负责广泛邀请国内工业设计行业知名人士、专家学者、制造企业和工业设计机构负责人等组建大赛评委会,建立大赛评委库。

  第八条 执行秘书处在大赛组委会和承办单位南京艺术学院纪委(以下简称纪委)的监督下,从大赛评委库中抽选出9名初评专家,其中省外专家和企业专家应分别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比例。并指定其中1名担任初评专家组组长,纪委监督初评专家签署大赛保密协议。

  第九条  执行秘书处根据申报产品、作品数量,确定获得终评资格的产品、作品总数为60-80个。参考七类产品类型和创意作品各自占申报产品、作品总数的比例,分别确定各类获得初评资格产品、作品的具体数量。

  第十条  执行秘书处组织初评专家,在2013年5月上旬对参评产品、作品进行初评。并在纪委的监督下,整理评审结果,将取得终评资格的60-80件产品报大赛组委会。

  第十二条 对存在异议的产品、作品,由执行秘书处组织初评专家进行复议。

  第十三条 大赛组委会将初评名单及其相关信息,在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期间,对经核实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情形的产品、作品取消其终评资格。公示结束后,执行秘书处负责发放入围证书。

  第四章 终 评

  第十四条 执行秘书处将在大赛组委会和纪委的监督下,从大赛评委库中抽选出9名终评专家,其专家组成结构与初评相同,原则上与初评专家不重复,并指定其中1名担任终评专家组组长,纪委监督终评专家签署大赛保密协议。

  第十五条  在终评展示活动正式开幕前3天,执行秘书处赴终评地点组织终评作品的布展活动。

  第十六条 终评正式开始前1小时,执行秘书处封闭展示现场。终评分为两轮。

  第十七条 终评第一轮。执行秘书处组织终评专家组在展示活动现场进行评审。通过投票方式评选出30件以内的产品、作品,作为 2013年江苏省首届工业设计大赛终评第一轮提名名单。  

  第十八条 执行秘书处通知终评第一轮提名名单中的申报单位准备答辩。

  第十九条  终评第二轮。在展示活动现场,执行秘书处组织终评专家组对第一轮提名名单中的申报单位现场答辩。终评专家结合答辩情况,通过百分制打分的方式进行第二轮评审。

  第二十条  执行秘书处在纪委的监督下,整理第二轮评审结果, 按每个产品、作品的分值排出顺序。对分值相同的产品、作品, 由终评专家组组长组织终评专家进行复议,排出顺序。

  第二十一条   终评专家组组长和纪委监督人员在包含分值的终评第二轮评审结果排序表和2013年江苏省首届工业设计大赛金、银、铜奖建议名单上签字后,由执行秘书处报大赛组委会。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执行秘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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