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说明》办事指南
为进一步加强最终用户管理工作,规范《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说明》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便利申请者办理,商务部机电科技产业司自2011年7 月1日起启用“《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说明》申办系统” 。请江苏省进口商(外贸代理)直接登录eucorp.cys.mofcom.gov.cn进行申报。 申报成功提交后,进口商将《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说明》、《进口商及最终用户声明》及企业相关材料签名盖章后寄送至江苏省商务厅(机电科技产业处)。我处初审合格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企业材料寄至商务部,同时转报电子信息。商务部审核通过后直接给企业发正式《说明》。在此过程中,请有关企业及时向我厅报送《说明》办理情况、企业进口遇阻或许可证拒批情况,受管制物项到货情况等。
联系人:孙逊,咨询电话:025--57710079,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135室 ,邮编:210008。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商务部中国电子商务中心。
咨询电话:010-65197349 ,010-65197366。
江苏省商务厅机电科技产业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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