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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取得的收入是否需要缴税?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3日

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取得的收入是否需要缴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第四条规定: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因此,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取得的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营业税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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