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1 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您好,欢迎来到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规划计划 >> 江苏省 >> 发改委
2013年江苏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3-07-17   来源:经济体制改革处

2013年江苏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失时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对于丰富提升“两个率先”目标内涵,扎实推进“八项工程”具有重大的意义。现就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握主题主线,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按照国务院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总体部署,体现我省“两个率先”的目标要求,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使改革红利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江苏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提供体制机制动力和活力保障。 

  (二)总体要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道路自信和理论自信,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通过持续深入的改革创新,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我省的发展阶段和省情实际出发,全面对接和落实国家层面的改革任务,全力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年度改革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增量改革,稳妥推进存量优化;注重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与鼓励先行先试、尊重基层首创相结合,找准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以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科学把握改革措施出台的时机和节奏,规范改革的重要环节和操作流程,努力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二、把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改革举措 

  根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320号),研究制定我省推进行政体制、财税金融、投融资、价格、民生保障等领域改革的实施意见或工作推进方案。 

  (一)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 

  1、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意见的要求,做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有关工作。完成省级政府新组建部门“三定”规定制订和相关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省编办负责) 

  2、实施行政审批制度配套改革措施,在稳妥承接国家下放的审批事项的同时,做好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取消、调整和下放工作。完善制度,严控新增审批项目和新设行政许可,并规范非许可审批项目。(省编办、监察厅、法制办、发展改革委负责) 

  3、贯彻落实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和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省编办、省监察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工商局、民政厅、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 

  (二)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创新。 

  1、落实国家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加快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控制措施。削减、合并一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省财政厅负责) 

  2、深入实施“营改增”试点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资源税费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厅、物价局、交通运输厅负责) 

  3、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落实和完善对成长型、科技型、外向型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政策。(省财政厅、国资委、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国税局、地税局负责) 

  4、推进落实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措施,大力培育和发展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发展债券、股权、信托等投融资方式,积极争取开展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加快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健全完善地方金融机构体系,加快和规范发展非存款类金融及投资机构以及面向小微企业、“三农”的中小金融机构。完善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进全省金融生态县建设。(省金融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 

  (三)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1、进一步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制订我省政府投资条例以及贯彻落实国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实施办法,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简化程序、限时办结。(省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厅负责) 

  2、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公司股份制改革,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实现整体上市,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省国资委负责) 

  3、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推动民间资本有效进入金融、能源、铁路、电信等领域。(省发展改革委、法制办、金融办、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国资委、能源局负责)  

  (四)深化价格与基本民生保障制度改革。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