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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效节能工业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
发布时间:2013-01-22 作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效节能工业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财建〔2013〕10号
各市、县财政局、经信委: 为促进高效节能工业产品消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容积式空气压缩机、通风机、清水离心泵、配电变压器推广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3455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推广实施细则》(财建〔2012〕851号)、《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通风机推广实施细则》(财建〔2012〕852号)、《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清水离心泵推广实施细则》(财建〔2012〕853号)、《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推广实施细则》(财建〔2012〕854号),我们研究制订了《江苏省高效节能工业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高效节能工业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省财政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年1月14日 附件:
江苏省高效节能工业产品推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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