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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出台“增强版”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办法

 

 

发布日期:2013-09-02 08:11:19  来源:常州晚报

常州市出台“增强版”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办法

    “就业见习就像是企业向高校毕业生抛出的一个橄榄技,只要抓往和珍惜这个机会,通过自己的努力,必定有展翅高飞的一天。”金韬,毕于2010年,吉林大学车辆工程专业,2010年到南车戚墅堰机车车辆研究所参加就业见习,当时是跳出本专业到研究所人力资源部参加了就业见习。
  见习期,好学上进的金韬得到了部门负责人的认可和企业的认同,见习期结束后得到了留用,现在就职于企业人力资源部,主要从事员工考核方面的工作。
  自2007年起,市人社局就开始大力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3-6月的就业见习,提升职业技能和扩展就业机会。如今,就业见习已成了帮助大学生就业的重要途径。
  目前,常州市已建立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147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15家、市级就业见习基地65家、辖市、区就业见习基地65家。近3年来,常州市共组织6029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其中有4220人留用,留用率达70%。
  从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9月开始,常州市将新发布《常州市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实施办法(试行)》,这个新发布的政策是过去政策的“增强版”,新政策受益对象更加广泛,补贴的标准有所提高,并且还新增了一些补贴项目。以前见习对象主要是常州籍高校毕业生及青年,而新办法实施以后,非常州籍生源毕业学年内未就业的在常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都可享受常州市就业见习的政策优惠;见习基地的带教老师的补贴标准也在新政策中有所提高,补贴由以前的每人每月 50元提高到100元。
  本次出台的新办法还比过去增加了房租补贴、留用奖励等项目,进一步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并规范见习基地管理,新政策里规定,常州籍困难家庭和“双零” 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在见习期间因工作需要租住房屋的,提出申请经认定可享受每人每月不高于500元房租补贴。在见习训练结束后,见习基地(事业单位除外)留用常州籍高校毕业生,且与其签订二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还会得到一次性留用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
  有意向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可登录常州毕业生就业网(
www.czbysw.com.cn)了解见习政策、办理流程和就业见习基地等详情,咨询电话:86613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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