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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3年9月30日   来源:江苏省商务厅

商务部关于印发《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商流通发[2013]33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融资租赁企业监管制度,提升融资租赁行业监管水平,规范融资租赁企业经营行为,防范行业风险,促进融资租赁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商务部制定了《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商务部2013年第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1310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3918

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 总则

第一 为促进我国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规范融资租赁企业的经营行为,防范经营风险,根据《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商务部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 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企业是指根据商务部有关规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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