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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地税“契税相关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6日
信息来源:省地税局 江苏省常州地税局

常州地税“契税相关政策解读”

      契税是一个古老的税种,在加强对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管理,增加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帮助广大纳税人了解契税相关政策,更好地履行纳税申报义务,避免纳税风险,12月18日14:00—15:00常州地税将在省局网站平台举行“契税相关政策解读”在线访谈,希望广大纳税人朋友积极参与。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今天在地税网站举办关于“契税相关政策解读”专题在线访谈栏目。

    [ 主持人]此次访谈我们特别邀请了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副局长张琳为嘉宾,张琳副局长长期从事契税征收管理工作,她将就契税相关政策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网友和纳税人互动提问。张局长,您好!

    [嘉宾 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副局长张琳]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 主持人]张局长,你能向网友们介绍一下举办此次“契税相关政策解读”在线访谈的背景吗?

    [嘉宾 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副局长张琳]好的。近年来,随着城乡建设规模的扩大,我市房地产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与之相关的土地、房屋产权交易中就涉及到契税问题。

    [嘉宾 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副局长张琳]但纳税人尤其是个人纳税人对契税的征税范围、计税依据以及减免税优惠政策等方面都不是特别了解,为了帮助纳税人更好地履行纳税申报义务,避免纳税风险,我们组织了这次在线访谈,向广大纳税人宣传契税相关政策。同时也希望大家在今后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我们工作,谢谢!

    [ 主持人]请张局长先给我们讲讲什么是契税吧?

    [嘉宾 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副局长张琳]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也就是说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属转移的行为。

    [ 主持人]现在已经有网友参与进来了,我们来看看他们都有哪些问题吧!

    [网友 橙子]张局长您好,主持人好,我刚买了一套房,如果要交契税,请问究竟是我应申报缴纳契税,还是卖方申报缴纳契税?

    [嘉宾 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副局长张琳]这位网友的提问涉及的就是契税的纳税人,契税的纳税人是承受土地、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就房屋买卖来说,谁买房,谁缴税。

    [网友 懵懵懂懂]我是个人,现购买一套87平米的住宅房,契税应按照多少税率缴纳?

    [嘉宾 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副局长张琳]自 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契税税率为 1%;对个人购买90至144平方米的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契税税率为1.5%。其他情况,包括个人购买家庭非唯一住房、大于144平方米的非普通住房、非住宅、受赠房屋等,均适用3%的契税税率。

    [网友 懵懵懂懂]那么如何认定我新购的房屋为家庭唯一住房?

    [嘉宾 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副局长张琳]家庭唯一住房的认定,在常州市区,需要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登记薄查询证明》和《家庭唯一住房诚信保证书》,如果《房屋登记薄查询证明》上另有其他住房或住房产权份额,则此次购房应认定为家庭非唯一住房。常州市区的《房屋登记薄查询证明》请至常州市房产登记中心档案馆(延陵中路21号房产市场三楼)调取。

    [网友 天边过云雨]张局长,您好。我购买了一套住房,已缴纳契税,但现想退房,已交的契税可以退吗?

    [嘉宾 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局副局长张琳]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2号)规定,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的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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