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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废止部分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号(关于公布、废止部分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1-03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障海关商品归类执法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公布2014年商品归类决定(Ⅰ)(详见附件1)并废止部分已公布的商品归类决定(详见附件2)。 附件:1.2014年公布商品归类决定(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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