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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常州市2013年度信息产业统计年报和2014年定期统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处 日期: 2014-01-08
 
关于做好常州市2013年度信息产业统计年报和2014年定期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经信(发)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业、通信业统计年报和2013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运行〔2013〕170号)的要求和省经信委的统一部署,我市开展2013年信息产业统计年报和2014年定期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产业统计能全面反映我市信息产业的发展规模、水平、结构等基本情况,提高宏观决策和行业管理水平,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产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组织本辖区企业做到应报尽报,企业的统计申报情况将作为各区和该企业享受信息产业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2013年信息产业统计年报和2014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基本延续了以前的统计要求,在部分内容上做了些微调,我市信息产业统计工作主要分为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两个部分:
一、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工作
1、统计范围:在我市注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从事电子信息产品生产、加工及研发的企业。
2、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按要求分别汇总上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报表至市经信委。
①2013年年报表包含:企业基本情况表、主要经济指标表、主要产品产、销、存表、主要产品生产能力表、电子信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表;
②2014年月报表包含:电子信息产业重点监测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电子信息产业重点监测企业主要产品产、销、存月报,其中武进2家。
3、2013年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年报报表报送时间为2014年2月20日前。2014年电子信息产业重点监测企业月报报表于次月12日前报送。
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工作
1、统计范围: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以上的软件企业;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并有软件研发、服务和系统集成收入,且该三项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30%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企业或其集成电路设计和测试的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60%以上,且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
2、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国家和省软件园按要求分别汇总上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业统计报表至市经信委。
       ①2013年年报表包含: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主要指标表、软件业务收入分类表;
②2014年月报表包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指标月报、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月报,钟楼1家。
3、2013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年报报表报送时间为2014年2月20日前,2014年软件业月报报表于次月12日前报送。
年报、月报表一律采用下发的统计软件格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统计软件及表格可以市经信委网站公告公示栏目下载,市经信委网址:www.czeic.gov.cn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加强对新统计制度学习研究,辅导企业填报有关申报表格,做好各类报表的整理、审核和上报工作,确保信息产业2013年统计年报和2014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市经信委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处 余亮明;
联系电话:85681285;电子邮箱:czjmwylm@163.com
 
附件:一、工信厅运行〔2013〕1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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