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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份按计划将年金单位缴费部分计入员工个人账户时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8日

某企业决定2014年2月份给全体员工办理年金计划,2014年2月份按计划将年金单位缴费部分计入员工个人账户时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的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付部分,在2014年1月1日后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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