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苏财会〔2013〕22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4〕7号)精神,现将我市2014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与方式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门课程均采用计算机考试(三科连考),珠算五级按照《全国珠算技术等级鉴定标准》进行。 三、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2014年将组织两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进行一次。 报名时间:上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5日至3月11日,下半年报名时间为8月20日至8月26日。 考试时间:上半年考试时间为5月6日至6月4日,下半年为10月28日至11月26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参考用书 根据本人自愿,如需要购买2014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参考用书,现可前往常州市化龙巷1号恒利大厦A座5楼(常州市财会教育中心)购买,联系电话:86800339。 参考用书价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35元/本 《会计基础》35元/本 《会计电算化》30元/本 五、其他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收费,准考证的打印等事项另行通告。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常州市财政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日
江苏省财政厅文件 苏财会〔2014〕7号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沭阳县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暂行规定》(苏财会〔2013〕38号),2014年我省将组织两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进行一次。请各市、县抓紧落实,综合安排全年工作计划,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工作安排 (一)报名的具体时间安排:上半年全省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5日至3月11日,下半年报名时间为8月20日至8月26日。 各市、县应及时公布报名网站及报名有关事项,报名工作须在上述时间内完成。各市、县在报名期间必须及时做好考生报名信息的备份工作。 (二)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的宣传工作。请各市、县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布报名时间、报名条件、考试科目和交费方式等考试相关信息。 二、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上半年全省考试时间为5月6日至6月4日,下半年为10月28日至11月26日。各市、县应根据本地区报名人数和考试机位等情况,妥善安排上机考试时间,并及时将报名人数和考试时间安排情况报我厅会计处备案,考试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请各市、县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时间和人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在报名和考试期间既要严格按照规定,也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扎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利益,确保2014年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江苏省财政厅 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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