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1
|
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动态 >> 常州市 >> 税务局 |
常州国税一分局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须知 |
发布日期: 2014-03-19 来源: 常州国税一分局办公室 常州国税一分局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须知 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已经来临,现就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相关情况予以下提示。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站通 为大力推行非接触式服务,省局在国税外网设立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站通”平台(以下简称“一站通”)。此平台包括汇缴基本须知、申报流程及填报、所得税政策、优惠(资产损失、重组、政策性搬迁等其他事项)需报备资料等,内容全面,覆盖面广,希望纳税人充分利用。路径: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专题专栏-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站通;网址:http://www.jsgs.gov.cn/col/col13421/indenx.html 二、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管理 1、对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年度结束以后达不到查账征收条件的,请于3月24日前按照规定提出书面申请报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改变征收方式(限制行业和销售规模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除外)。 2、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应逐步完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达到查账征收条件后于6月底前提请主管税务机关变更征收方式,申请当年起变更成查账征收。 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组织培训事项 鉴于省局外网已设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站通”平台,分局将于3月底前组织代理记账公司及汇总纳税总分支机构两场现场专题辅导会,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纳税人建议充分利用一站通平台了解汇缴相关事项及政策口径,如有培训需要请于3月底前致电所属辖管责任区并提出培训内容需求,届时分局将根据纳税人需求情况组织现场专题辅导会。 所属辖管责任区电话:雕庄街道 89858523 兰陵街道 89858526 天宁街道 89858520 青龙街道 89858521 红梅街道 89858527 茶山街道 89858525 四、汇缴前风险提示提醒工作 根据2013年的企业所得税申报情况,分局将对可能存在税收风险的部分企业进行提醒,提示提醒内容将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下发,请收到提示提醒信息的企业认真阅读、核实,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在汇缴申报时进行纳税调整,涉及到2013年四季度申报的请到税务机关进行补充申报。 五、资料报送 企业应按规定报送资料,并附报资料清单,详见附件1《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应报送资料清单(2014版)》 2013年度,若企业发生优惠;资产损失;重组;不征税收入、政策性搬迁等其他报备事项的,应按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备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及需报送资料详见“一站通”——“汇缴准备”相关模块。其中,其他报备事项,需另附《常州市国税局备案或报送资料受理表(其他事项)》(详见附件2《常州国税局备案或报送资料受理表(其他事项)》)。 六、纳税申报 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2014年5月31日前完成2013年度企业 所得税年度申报,核定征收企业年度申报工作请尽可能在3月底前完成。 2013年报申报表表式有三处变化,一是跨省总机构主表增加4行;二是增加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三是《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归集表》根据财税〔2013〕70号文件增加“缴纳的五险一金”等行次。 七、中介机构鉴证 2013年度汇缴涉及以下涉税内容的,企业可以自愿委托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公告的税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1、当年实现销售(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 2、当年税前弥补亏损1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所弥补的亏损已经过中介机构鉴证的除外); 3、其他涉税事项需要出具鉴证报告的(如当年亏损10万元(含)以上、需中介机构出具鉴证报告的资产损失项目、房地产完工产品预计毛利额与实际毛利额差异、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等)。 八、网上申报提醒 2013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将于3月初在网上申报平台(“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http://221.226.83.19:7001/newtax/static/main.jsp)上线,届时将通过短信平台告知。 如果在申报过程中有问题需要进一步了解,请拨打12366电话或国税特服号96888732(市区),也可以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