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制造产品认定申请受理结果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9日】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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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303号)、《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节〔2010〕192号),经审查,现就再制造产品认定申报材料受理结果和有关要求通报如下:
一、南阳防爆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名单见附件)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认定受理要求,予以受理。
二、请上述企业根据《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要求,积极配合认定单位开展文件审查、现场评审等工作。具体认定工作由方圆标志认证集团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承担。
三、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材料的请与方圆标志认证集团产品认证有限公司衔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 洁 电 话:010-88411888转512 传 真:010-68437171 邮 件:jj@cqm.com.cn 附件:予以受理企业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14年4月1日 附件: 予以受理企业名单:
南阳防爆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光电久远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金龙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富士施乐爱科制造(苏州)有限公司 广东省东莞电机有限公司 西安泰富西玛电机有限公司 武汉千里马工程机械再制造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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