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1 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您好,欢迎来到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国家级 >> 市场监督总局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

 

 

国家工商总局门户网站:www.saic.gov.cn     2014年05月29日    来源: 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文件
工商市字[2014]106号
 
 

  工商总局关于发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

  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的公告

  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引导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工商总局制定了《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工商总局

                                                  2014年5月28日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引导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侵权责任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网络交易平台(即第三方交易平台),是指在网络商品交易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信息网络系统。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即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是指从事网络交易平台运营并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服务的企业法人。

  网络交易平台内经营者(简称平台内经营者),是指在网络交易平台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社会责任是指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在经济活动中,对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企业员工、政府、社会等利益相关者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法律社会责任、经济社会责任和道德社会责任。

  第四条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应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积极实践,成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表率,服务至上、消费者至上的表率,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表率,维护职工权益、热心公益事业的表率。

  第五条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要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诚信守法经营相结合,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严格自律,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六条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要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促进网络经济发展相结合,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促进网络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快改革创新,转变发展方式,为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七条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要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把妥善解决消费纠纷、有效保护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作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