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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四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
关于开展第十四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苏科协发〔2014〕84号
来源: 日期:2014-05-13
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和创新驱动战略,持续激发科技人才创业创新活力,激励引导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新贡献,根据《江苏省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办法》规定,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决定开展第十四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单位 (一)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共同推荐本地区的候选人; (二)省科协所属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可与相关部门联合或单独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 (三)各高校科协推荐本校的候选人; (四)其他有关单位可以直接向省科协推荐候选人。 三、推荐名额和获奖人数 南京市推荐4名,其他各省辖市推荐3名;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1名;各高校科协推荐1名;其他有关单位直接向省科协推荐。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本届授奖人数20人,从中评出10名“江苏省十大青年科技之星”。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我省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推荐人选须征求被推荐者所在单位意见,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定同意;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由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是江苏省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根据分配的“推荐用户名、密码”登录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评审系统 http://kjgzz.jskx.org.cn,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组织候选人填报电子材料。其中包括《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见附件)和有关附件材料。请于2014年7月20日—30日上传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不能更改。 各市用户名为该市汉语拼音首字母+qkj(如南京市用户名为njqkj),密码由省科协组织宣传部提供;省级学会用户名为xhqkj,高校科协用户名为gxqkj,密码由省科协学会服务中心提供。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使用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评审系统打印书面材料。 请于2014年7月31前报送候选人书面材料。 书面材料包括: 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含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 2.《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5份。 3.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六、联系方式 省科协组织宣传部 联 系 人:刘大明&n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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