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报条件及对象 (一)培训补贴 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与其签定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并取得所在地职业技能鉴定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给予培训补贴(同一对象在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具体补贴标准为: (1)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每人补贴300元; (2)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补贴600元; (3)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补贴1000元; (4)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补贴1200元。 (二)社保补贴 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指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年(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的社保补贴(按市人社部门当年公布的月最低缴费基数执行),但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企业与个人在一年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其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缴费时间计算。 二、申报方式 补贴实行网上申报办理,企业登录常州市人社局网办系统(http://222.185.254.75:8080/wsbs/login.do?method=begin),进入相关页面按相关提示进行补贴申报操作。 三、申报材料 初次申报需先进行小微企业认定,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颁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执行。 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电子版); (二)单位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电子版); (三)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原件(电子版); (四)补贴人员的《毕业证书》原件(电子版)。 四、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小微企业补贴申报由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就业管理机构负责受理。 天宁区:中吴大道1287号,联系人:徐忆伟、薛琳娜,联系电话:88123608、86902901; 钟楼区:西直街88号,联系人:邱蓉蕊、彭伟娟,联系电话:86681510、86600501; 戚墅堰区:东城路98号,联系人:刘成钢,李洁,联系电话:88405527、88773648; 新北区:汉江路376号,联系人:陈东升、陈胜、周茹,联系电话;85127919、85127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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