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加强境内网络交易网站监管工作协作
积极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信管理局:
为进一步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境内网络交易网站管理,有力打击境内网络交易网站违法经营行为,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市场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依据《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就加强境内网络交易网站监管工作协作,积极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工作协作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创新发展,网络交易呈现爆发态势,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显著。同时,一些实体经济中的不良现象也延伸至网络空间,网上伪造或冒用合法市场主体名义设立网站、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恶意欺诈、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等问题时有发生,既破坏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严重侵害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电子商务发展的信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网络交易市场监管职责,电信主管部门承担互联网行业管理职责,通过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加强网络交易网站监管工作协作,强化对网络经营主体和载体的管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