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1
|
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公告 >> 国家级 >> 海关总署 |
关于公布、废止部分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 ||||||||||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3号(关于公布、废止部分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发布时间:2014-12-22
上述商品归类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1.已公布世界海关组织部分商品归类决定.pdf 2.世界海关组织2011年至2012年商品归类决定.rar 3.废止部分商品归类决定.doc &nb |
||||||||||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