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办发〔2015〕7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月24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标准是质量的准绳,是经济社会有序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加强标准制定、实施、监督和服务,对于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农业现代化、社会治理创新、生态文明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重要论述和中国质量大会精神,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实施“八项工程”、推进“两个率先”中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主题主线,紧扣江苏“两个率先”发展要求,以提升标准先进性、适用性、有效性为目标,完善标准体系和创新机制,强化标准实施监督,夯实标准化技术基础,增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全面提高标准化工作成效,加快实现由“江苏制造”“江苏品牌”向 “江苏标准”提升,努力增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竞争力。
(二)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