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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工商注〔2014〕351号
省工商局 省地税局 省质监局 省国税局
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三证合一”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辖市和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苏省企业“三证合一”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