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201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更好地发挥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职能作用,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服务体系,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一、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1.持续壮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坚持把培养造就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放在突出位置,努力建设一支规模大、结构优、素质好、竞争强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全年新增专业技术人才2.35万名。
2.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活力。继续深化落实我市《助企聚才三年行动计划》,完善中小企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奖励实施细则,推动有关地区制定出台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政策。
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科学公平的评价体制
1.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事业单位应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从严掌握,逐步达到合适的岗位机构比例。按照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要求,继续深化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严格控制申报人数。对已取得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可作为申报工程系列其他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不再需要转评。按照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要求,加大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力度,继续贯彻《常州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定试行办法》,构建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
2.严肃职称评审统一性和规范性。按照“统一制度、分级管理、协调推进”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和省职称工作政策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职称工作。加大职称评审规范化考核,禁止开展地方职称评审工作。
3.按时完成年度职称评审任务。严格按照职称政策规定,特别是资格条件的要求,认真开展资格审核工作。各评委会日常管理机构应于今年3月底前向市职称办报送评审活动时间安排,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10月底之前完成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三、落实政府职能转变要求,严格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1.推进职业资格许可认定承接工作。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推进职业资格许可认定承接工作,支持和鼓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学会承接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
2.强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各项管理规定,规范运作,健全规章制度,维护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加强对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巡视,会同人事考试机构及时协调解决各系列资格考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问题。全面完成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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